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14年2月17日,是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3】24号)精神,在原无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新组建而成,为无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协助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落实公平竟争审查制度。根据委托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
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开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无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分级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和实施规定级别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
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监督管理。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并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许可、备案。严格审评审批,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药品零售、药品使用、化妆品经营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检检验作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二十)贯彻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
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
现有班子成员5名,内设机构16个,下设直属行政机构1个,派出机构14个,均为副科级建制。
直属事业单位3个,全部为财政全额供给,其中市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市市场监督检验所为副科级单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为股级单位,挂靠协会2个。核定行政编制186名,事业编制58名,现有公务员165人,事业编制人员48人,离退人员109人。
办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