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没有继承人以及受遗赠人承受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或者由受遗赠人受遗赠,从而使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转移归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有。若无人继承或者无人受遗赠,因被继承人死亡不能为遗产的主体,则须确认该遗产的归属。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于无人承认继承的遗产不同。无人承认继承的遗产是指有无继承人不明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确定地无继承人继承也无受遗赠人受遗赠的遗产,包括以下情形的遗产:
其一,死者无法定继承人,也未立遗嘱指定受遗赠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
遗赠扶养协议;
我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
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同时,取得该遗产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也应在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若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请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