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
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2019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
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再次提出“实施控烟行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
首先,一些机关单位缺乏禁烟意识。一些单位办公室、楼道、餐厅等区域没有
禁烟标识,室外也没有固定的吸烟点。不仅如此,吸烟还俨然成为机关单位的社交文化,一些公职人员借此打造“圈子文化”,通过吸烟与领导、同事打成一片,一些群众看到有机可趁,将送烟视为方便办事的“捷径”。
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也是一些机关单位有恃无恐的依据。近年来,各地纷纷制定或修改地方性
控烟法规,但在执法检查范围中,大都以经营性公共场所为主,很少到机关单位上门检查,更鲜闻开出罚单。不可否认,作为控烟的推动者和实施者,机关单位在或多或少存在着某种“特权”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