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其特点在于: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
资本总额;公司经营好坏,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
公司信用较高,竞争力较强。但是,股东
投资风险较大,责任较重,资本不易筹集,出资转让有严格限制,不利于保护出资人的利益。
(1) 无限公司具有合伙特点,组织简易,法定最低人数少,股东之间关系亲密,相互信任程度高。不要求有最低的总资本额,不
对外发行股票,公司的外部关系简单。
(3) 无限公司的股东负连带无限责任,加上股东的出资不能随便转让,所以,股东们经营的积极性高、
责任心强,苦心经营,同舟共济。
(2) 资本的筹集困难,因为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允许以智慧或
信用出资,又不要求最低的资本额,如果没有财力的股东合作,资本的筹集是比较困难的。
(3)
股本转让困难,由于无限公司股东要负连带无限责任,那么,与谁合作就是涉及到每一个股东切身利益的事情,股东若想转让自己的股本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所以,无限公司股本转让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