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停车位
肢体残疾人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专用的停车位
无障碍停车位是指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的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内施划有“残疾人轮椅”图案。
相关规定
按照国务院622号令规定,无障碍停车位是指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的停车位;
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无障碍停车位内施划有“残疾人轮椅”图案。
设置要求
1、无论设置在地上或是地下的停车场地,应将通行方便、距离出入口路线最短的停车位安排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如有可能宜将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在出入口旁。
2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3、停车位的一侧或与相邻停车位之间应留有宽1. 20m 以上的轮椅通道。
4、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地面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2\u5e746\u670828\u65e5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1 15:14
目录
概述
相关规定
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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