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广播电视局是日喀则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在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本市有关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贯彻执行有关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拟订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执法工作;
(六)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所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根据国家政策开展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落实国家、自治区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政策措施;
(九)指导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事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信访、党群、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监管科。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推进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网络视听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
科技科。拟订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和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拟订广播电视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国家三网融合政策措施,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核工作。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边境和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制作等工程。
办公地址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珠峰路26号
现任领导
局长: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