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际协力银行
1999年创于日本的金融机构
日本政府于1995年决定将日本输出入银行和日本海外协力基金合并。1999年10月1日,上述两大日本政府海外援助机构正式合并,成立了:“日本国际协力银行”。 成立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的目的是: 通过提供贷款和其它金融手段支持日本经济和国际经济的发展,促进日本的进出口业务和日本的海外经济活动;稳定国际金融;促进发展中地区的社会发展和经济稳定;不与商业金融机构竞争。
历史背景
是日本对外实施政府开发援助(ODA)的主要执行机构之一,其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日本输出入银行和成立于1961年的海外经济协力基金(OECF)。
役属
JBIC在全球26个国家和地区设有事务所(代表处),其中包括在中国的北京代表处和香港代表处,从1980年至2000年日本向中国提供了四批日元贷款,2001年日本调整了对中国的援助政策后,日元贷款承诺金额呈下降趋势。
原因
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及其前身适应了战后各个历史阶段日本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内外政策的需要,配合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充分体现了“政府的银行”的特色。在成立之初,主要是通过财政资金为船舶、车辆、成套设备等出口项目提供长期信贷。当时,由于资金紧张,主要对日本国内的出口产品在生产期间所需资金提供“生产性出口融资”,以后随着出口商品在装船后分期付款方式的流行,银行业务逐渐转向以“延付性出口融资”为主。后来,日本的经济重点逐步由单纯出口导向转向海外投资,日本政府综合采用出口信贷与对外发展援助相协调的方式,为日本培植海外市场。尤其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日本政府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相配合,通过国际协力银行大量增加向泰国、马来西亚等受金融风暴冲击较大的东南亚国家提供不附加条件贷款,以稳定亚太国家的金融体系和经济状况,从而减轻了对日本经济造成的冲击。
发展
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的产生发展过程看,其在每一个历史阶段的业务演变都充分体现并配合了日本经济和政治发展的需要,既集出口信贷和开发援助为一体,又集支持进口和海外投资为一身。
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的资金来源结构看,政府为银行提供了充足的资本金和稳固的业务融资渠道。该行国际金融合作账户资本及准备金/总资产的比率为13.82%,海外经济合作账户资本及准备金/总资产的比率为56.16%,两个账户合并后,这一比率高达34.49%。如此充足的资本,在国际银行业中实属罕见。除了政府拨付资本外,该行的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借款和回收贷款。此外,该行还可享受免税优惠。大量充足的资本和长期有保证的低成本资金来源,加上免税优惠,确保了政策性银行的低成本运营,不但为本国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而且规避了世界贸易组织有关限制。
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的运行方式看,充分体现了“政府的银行”的特点。一是经营目标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支持出口、开发资源、开拓市场、扶持战略资源进口、稳定周边关系等国家利益为己任;二是监管方式由业务的经营目标决定,以国家经济利益为目标的业务由财政监管,以国家政治利益为目标的业务由外交委员会监管,银行业务财务预算由内阁审议批准后执行;三是防范风险以政府财政为后盾。资本金、准备金和营运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低成本资金来源既规避了有关补贴的国际规则,又有利于防范风险;四是按不同性质业务分账管理,国际金融合作账户项下主要管理出口信贷与海外投资业务,海外经济合作账户项下主要管理为政府的政治外交目的服务的开发援助业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13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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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历史背景
役属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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