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满议定书
1932年由日本国与伪满洲国签订的出卖中国东北地区主权的非法议定书
《日满议定书》是在1932年9月15日由日本国伪满洲国签订的出卖中国东北地区主权的非法议定书。该伪议定的签订,使日本日俄战争以来,攫取中国东北权益的企图得以实现,表明东北完全被纳入日本人的统治范围。 日本所以能够支持长达14年的侵略战争,也是由于该议定的签订把中国东北地区变成了日本扩大侵略战争的军事、物资供应基地。
简介
日满议定书(日本语:にちまんぎていしょ),伪满洲国与日本国之间的协议,签于“大同元年九月十五日”(1932年9月15日)新京(今长春)。签字仪式于当日九时,在伪执政府内举行,出席签字仪式的伪满代表有伪执政溥仪,伪国务总理郑孝胥、伪外交总长谢介石、伪总务厅长官驹井德三、伪外交部次长大桥忠一、伪国务总理秘书郑垂。日方代表为关东军司令官、关东州长官兼驻伪满全权大使武藤信义、关东军参谋长小矶国昭、参事官川越茂、秘书林出和米泽菊二。
内容
1、日本承认伪满洲国的存在。
2、伪满洲国的领土是由日本关东军及伪满洲国的伪满洲国军共同防御。
议定书除保留了1932年3月10日的密约外,又增加新的密约,包括委托日本管理路权、矿权、国防、治安等,实质上等于用条约的形式确定伪“满洲国”为日本的殖民地。
议定书全文
日文版本
日本国ハ満洲国カ其ノ住民ノ意思ニ基キテ自由ニ成立シ独立ノ一国家ヲ成スニ至リタル事実ヲ确认シタルニ因リ満洲国ハ中华民国ノ有スル国际约定ハ満洲国ニ适用シ得ヘキ限リ之ヲ尊重スヘキコトヲ宣言セルニ因リ日本国政府及満洲国政府ハ日満两国间ノ善邻ノ关系ヲ永远ニ巩固ニシ互ニ其ノ领土権ヲ尊重シ东洋ノ平和ヲ确保センカ为左ノ如ク协定セリ
一、満洲国ハ将来日満两国间ニ别段ノ约定ヲ缔结セサル限リ満洲国领域内ニ于テ日本国又ハ日本国臣民カ従来ノ日支间ノ条约、协定其ノ他ノ取极及公私ノ契约ニ依リ有スル一切ノ権利利益ヲ确认尊重スヘシ
二、日本国及満洲国ハ缔约国ノ一方ノ领土及治安ニ対スル一切ノ胁威ハ同时ニ缔约国ノ他方ノ安宁及存立ニ対スル胁威タルノ事実ヲ确认シ两国共同シテ国家ノ防卫ニ当ルヘキコトヲ约ス之カ为所要ノ日本国军ハ満洲国内ニ驻屯スルモノトス
本议定书ハ署名ノ日ヨリ效力ヲ生スヘシ
本议定书ハ日本文汉文ヲ以テ各二通ヲ作成ス日本文本文ト汉文本文トノ间ニ解釈ヲ异ニスルトキハ日本文本文ニ拠ルモノトス
右证拠トシテ下名ハ各本国政府ヨリ正当ノ委任ヲ受ケ本议定书ニ署名调印セリ
昭和七年九月十五日即チ大同元年九月十五日新京ニ于テ之ヲ作成ス
(署名略)
中文版本
因日本国确认满洲国根据其住民之意志自由成立而成独立国家的事实。因满洲国宣言,中华民国所有之国际条款,其应得适用我满洲国为限,即应尊重之。
日本国政府为永远巩固满日两国善邻之关系,互相尊重其领土权,且确保东洋和平起见,为协定如左:
1、满洲国将来满日两国间未另定款约之前,在满洲国领域内,日本国或日本国民依据与中华民国既存之条款协定,其他约款及公私契约所有之一切权利利益,即应确尊重之。
2、满洲国及日本国,确认对于缔约国一方之领土及治安之一切威胁,同时亦对于缔约国地方之安宁及存在之威胁,相曰两国共同当防卫国家之任,未此要之日本国军驻屯于满洲国内。
本议定书自签名之日即生效力
本议定书缮成汉文日文各二份,汉文与日文之间如遇解释相异之所应以日文原文为准
为之记名者各奉本国政府正当委任本议定书签名盖印以昭信守
大同元年九月十五日订于新京
(签名略)
附件
就在《日满议定书》签字的同一天,日满之间还以换文的形式确认了此前关东军司令与满所达成的各项谅解和协定,将其纳入《日满议定书》,这些谅解和协定就成为《日满议定书》的附件。
早在1932年3月10日,伪满洲国“执政”溥仪与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就以换文形式,签订了一个出卖中国满洲主权的密约,其主要内容为:
1.“满洲国”的“国防”及治安,全部委托日本负责;其所需经费则由“满洲国”负担。
2.“满洲国”的铁路、水路、空路及新路之修筑,由日本管理。
3.日本军队所需的各种设施,由“满洲国”尽力供应。
4.日本人可以充任“满洲国”官吏,由关东军司令官推荐和解职。
5.日本有权开发中国满洲地区的矿业资源;为“国防”计,日本所取得的采掘权,俱无期限规定;“满洲国”在制定或修改有关“国防”上所需要的矿产法规时,应事先征得日本的同意。
6.将来由两国缔结正式条约时,要以此密约所列的各项宗旨和规定为立约之基础。
其他密约还有:1932年8月7日伪满国务总理郑孝胥与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签订的《关于满洲国铁路、港湾、水路、航空等的管理和线路铺设管理协约》和基于该协约的附属协定;1932年8月7日伪满洲国务总理郑孝胥与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签订的《关于设立航空公司的协定》;1932年9月9日伪满国务总理郑孝胥与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签订的《关于确定矿业权的协定》 。
这些附件使关东军的侵略进一步具体化,借口帮助伪满洲国国防及维持治安所必须,大肆攫取侵略权益。从整个附件看,伪满的政治、军事、海陆空交通、通讯及矿业全部被关东军所垄断,伪满已沦为一个不折不扣的“被保护国”。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9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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