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旧中国第三届全国运动会是中国近代体育史上意义重大的一次体育盛会。它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全国运动会”,规模空前,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社会观念的转变是近代体育事业发展的前提,近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是近代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中国近代体育的发展反过来影响着近代社会变迁,在维护国家主权、提高妇女地位、鼓舞民心士气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
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主办的全国性运动会。熊秉三任会长,张伯苓为总裁判。1924年5月22-24日在武昌跑马场举行。参加单位分
华北、
华东、
华南、华西、
华中5区。比赛项目有男子组有田径、游泳、足球、篮球、网球、排球、棒球;女子组有篮球、排球和棒球。另有
器械体操、国术(
武术)和童子军等项目表演。最终华东足球、棒球及网球双打获胜,华北田径、篮球及网球单打获胜,华中
游泳获胜,华南排球获胜,华北获总名次第一。
1924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运动会在武昌开幕。此次运动会由中华业余运动会主持。筹备之初,组织9人委员会,裁判员除游泳和棒球有三四个外国人外,其余项目均由中国人担任。规模较上届为大,每日有四五万人参观。本届运动会具有4个特点:一、项目较完备。除上届规定项目之外,又增加了游泳、拳术、童子军表演及体操4种。在田径赛中增加三级跳远和标枪,取消1英里长跑,改为5000米。二、参加较踊跃。参加运动员计有700人,比第二届多8倍并有海外归国华华侨参加,如菲律宾华侨派选手7人,吉隆坡女青年会亦派人参加国术比赛。三、女子首次参加了篮球、排球、棒球3项比赛,有奖品而无锦标。四、量度之改进。由英制改为世界通用的公尺(米)。
参加单位有:华东区(安徽、浙江、江苏),华南区(福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香港、菲律宾华侨),华西区(陕西、四川),华北区(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华中区(湖南、湖北、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