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建设和土地市场的迅速发展,旧城区改造被我国政府提上日程。尤其是从90年代末开始,我国掀起了新一轮的旧城区改造的热潮。经过二十几年的大力建设和发展,我国的
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城市旧居住区,是在一个城市的长期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也是城市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缩影。旧城一般指的是在市区的一些小区或者是厂房的改造,主要是因为这些小区和厂房年代久远,好多已经成为
危房,所以必须实行改造,这种改造相对来说
补偿要高一些 。旧城区通常历史文化遗存比较丰富,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比较完整,但同时也存在城市格局尺度比较小、人口密度高且居民中低收入人群占的比例比较高、
基础设施比较陈旧、
房屋质量比较差等问题。
旧居住区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系统,它涉及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文化效益等多方面的平衡与完善,关系到政府部门、房产开发商和普通居民的利益分配。由于旧居住区改造的系统性和复杂性,我国的城市旧居住区改造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矛盾:
首先应当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旧城改造,要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历史文化的保护利用,有利于城市特色的打造,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第三,一个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历史,民族和区域不同的城市具有千差万别的城市特色,在经济发展的今天,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研究历史文化的保护,研究城市建设的发展模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旧城区改造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对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的整体保护,这是旧城区改造的重点之一。旧城区改造的第二种模式是部分地区整体拆除。第三种是部分拆除部分保留的模式,这种情况在旧城区比较普遍。
最后,加强拆迁安置工作,构建和谐社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论房屋置换还是现金赔偿,不论是就地安置还是异地安置,都应当尊重群众意见,多为群众的就业、居住着想,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我国城市旧居住区改造呈现多种模式、多个层次推进发展态势,改造模式由过去单纯的“旧区改造”转向“旧区再开发”。概括起来,现阶段我国城市的旧居住区改造呈现出以下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