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是对城乡建成不久的农村村内部分年代较久的危旧房屋、设施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和修缮,也就是旧改。推进
郊区城市化的一项
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加快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
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进行旧村改造,有利于改善
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土地
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利用水平;有利于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
社会保障水平;有利于加强农民住宅建设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增强农村地区的抗灾防灾能力;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摘自《北京旧村改造试点指导意见》) 与村庄改造在某种程度上有相近意思。
旧村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村域规划编制,居民点改造建设,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产业结构提升等内容;主要通过对
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低效无序利用的改进提高用地效率,改善村居环境,腾退建设用地,并将腾退出的土地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产业提升。
由于旧村改造往往涉及面积较大,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长期滞后,对大多数村来说,旧村改造费用往往难以承受,因此,在旧村改造过程中,相关部门允许采用村民集资,村集体筹资和市场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力量进行旧村改造,但由于其他配套政策的滞后,尤其是在
集体土地流转经营方面的问题,给改造工作带来了很多问题,在旧村改造工作中出现了变相
小产权方,缺乏后续资金投入和
合同欺诈等问题,这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积极配套相关土地和经济政策,一方面需要加强项目管理,监督资金使用。
同时,旧村改造工作也出现了相当多的成功案例,通过旧村改造,村居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进,通过对腾退土地的再次开发,带动集体经济和二三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各自村域经济的发展特色。
旧村改造是一项试点工程,涉及到了农村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变革,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和其他一系列房地产制度变革,旧村改造的推动和实践将带来以上相关制度的讨论和改革,同时,这种改革也是顺应经济和相关领域政策发展方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