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营房
建筑物名
建筑物名。八旗官兵营房之一。清制,初于京师城外建八旗营房八处,每旗一处,居住满洲、蒙古官兵,称为“旧营房”。
乾隆二十二年(1757)复定,旧营房每处增足房屋二千间,内满洲住一千五百间,蒙古住五百间,各按佐领派住,统由管理旧营房大臣管辖。其专管之官,额设旧营房营总满洲、蒙古各八人, 章京满洲、蒙古各八人(皆每旗一人), 骁骑校满洲四十人、蒙古十六人(俱每参领一人),掌分辖营众,约束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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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营房.中华文史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9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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