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行为
单位干部职工违反单位工作制度不请假而缺勤的行为
旷工行为( kuàng gōng xíng wéi)是指单位干部职工(员工)违反单位工作制度,不请假而缺勤的行为。
行为规范
为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单位都有一定的业务要求和相应的规章制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每个干部职工(员工)必须做到的基本业务规范,其中就包括工作制度。干部职工(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若有事需短暂离开,应先打招呼并安排好工作,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不得无故不到岗、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违反者,应当依照单位规定给予处分。
行为构成
1、本行为的主体是机关以及企事业的员工。
2、本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单位的工作制度,有事不去上班应当按照规定事先请假,而擅自缺勤。
3、本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以工作制度为内容的内部管理秩序。
4、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第一,行为人违反了单位工作制度;第二,不请假而缺勤。
相关处罚
如果是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旷工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9 14:48
目录
概述
行为规范
行为构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