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气象局
旺苍县政府工作部门
旺苍县气象局机构实行局站合一,机构规格为
正科级
。旺苍县气象局接受
广元市气象局
和
旺苍县人民政府
双重领导
,以广元市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属全额财政预算
事业单位
。
机构简介
旺苍县气象局共有职工15人,离退休8人,在岗7人。
机构职能
1、承担本单位气象业务建设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承担气象探测工作,编制气象探测报表、资料,并及时报送;依法保护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气象预报
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负责本单位人员、经费、国有资产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办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
机构职能
.旺苍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21 11:58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