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馆舍包括两部分:校本部图书馆,安宁校区图书馆。总面积24856平方米,读者座位共1352个。馆藏文献169万册,其中纸质型文献66万册,电子文献103万册。
馆藏资源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馆舍分为校本部图书馆和安宁校区图书馆。
校本部图书馆:1986年落成,馆舍面积4856平方米,阅览座位660个,馆藏文献以矿业、冶金、环境、经济、计算机、外语和公共学科类文献为重点。建有110台座和50台座的电子阅览室两个,藏有大量电子文献和数据库。
安宁校区图书馆:为新校区地标性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共6层,一期建设阅览座位624个,2012年投入使用。
馆藏分布
相关服务
外借规则
一、凭证借阅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
2、校外人员凭有效证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借阅。
二、办理手续
外借图书资料要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带出馆外。读者应爱护图书,按时归还。若私自夹带图书,或还书时有书页或条形码污损、撕毁,以及图书丢失、逾期等情况,按馆内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外借册数:
1、学生每人可外借图书6册。
2、初职及以下教职工每人可外借图书15册,中职及以上教职工每人可外借图书30册。
四、外借期限
1、学生图书借阅期限为文艺书为30天,中文书为90天;教职工图书借阅期限文艺书为90天,中文书为180天。
2、借期已满,若本人需要可续借一次(期限30天),并在借期满前办理续借手续,否则作逾期处理。
五、集体借书
各学院班级的学生因教学需要,需要集体外借图书时,须由院系出具证明并盖章后,由专人到图书馆流通服务台办理集体外借手续,用完后及时如数归还。若有损坏或遗失,按馆内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六、图书归还
1、凡外借图书,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如期归还。借书逾期不还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2、读者因公出差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者,在返校后凭有关证明清还书刊,方可酌减逾期占用费。
3、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教职工调离学校,必须清还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4、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逢寒暑假,于开学后第一周内归还,若不按期归还则按图书逾期处理。
处理规定
一、图书逾期处理
1、外借图书逾期,按天数计算逾期还书违约占用费,每册每天0.10元。
2、读者因公外出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者,在返校后一周内凭有关证明清还所借图书,方可酌减逾期还书违约占用费。
3、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逢寒暑假,须于开学后第一周内归还,若不按期归还,则按图书逾期天数收取还书违约占用费。
二、图书遗失处理
1、读者遗失图书,应购买相同版本的书刊实物赔偿,并交纳加工成本费5元。
2、凡不能以相同图书实物赔偿者,则按以下条款处理:
a、图书出版时间在3年以内,按原价的2倍赔偿;出版时间在3—5年按原价3倍赔偿;5—10年按原价5倍赔偿;10—20年按原价10倍赔偿;20年以上按原价20倍赔偿;并交纳加工成本费5元。
b、遗失成套图书中的1册,按图书套价赔偿,2册按图书套价2陪赔偿(依次类推),并交纳加工成本费5元。
c、遗失绝版、孤本、赠送图书,按10倍赔偿,并交纳加工成本费5元。
d、无价格图书按20元×10倍来赔偿,并交纳加工成本费5元。
e、外文图书:丢失外文原版书刊,按人民币原价的3—5倍赔偿,丢失影印外文书刊按人民币原价2~3倍赔偿。
三、图书损毁处理
1、损毁图书,指涂画、批注、圈点、污损、割页、撕毁图书。
2、损毁情况较轻,经过修复不影响借阅的图书,每损坏一页赔款0.20元,如损坏严重,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的,按遗失图书处理规定处理。
3、外文图书被损毁,每损毁一页赔款0.50元,如损毁严重,按遗失书刊处理规定处理。
四、书刊污染处理
1、图书污染,图书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毒性)所接触,以至出异色、异味或发生皱褶或其它变形。
2、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书刊,其浸染部分中文图书按0.50元/页进行赔偿。外文书刊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3、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覆盖,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其污染部分中文图书按1.00/页进行赔偿。外文图书按2.00/页进行赔偿。
4、除前两条情况外的其它污染严重并无法阅读的图书均按遗失图书处理。
5、书名页损坏或乱涂乱画按书刊价1/3赔偿。
6、随书光盘损坏的,按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
五、图书偷盗处理
1、凡不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私自夹带出图书馆的行为,视为偷窃图书,一经发现,取消借阅资格。并对读者进行思想教育。
2、情节严重者,请学校给予处理。
开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