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和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投资促进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市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开展昆明市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发布昆明市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
二、研究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全市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及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投资促进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三、协调督导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重点园区等开展投资促进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统筹指导全市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工作;为昆明市辖区内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
四、负责协调推进国内区域投资促进工作;指导联络外地政府驻昆办事机构开展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市级各产业招商分局、驻外招商分局工作;负责昆明市对外参与国内经济合作的相关联络及服务工作;负责昆明—迪庆对口帮扶工作;负责推进实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负责昆明市与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络及服务工作。
五、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指导联络我市驻境外商务机构开展招商引资。
六、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重点园区等策划推出全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数据平台、昆明投资促进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省、市级联动,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和督办。
七、承担中共昆明市外地驻昆机构工委职能、职责;负责联系指导外地政府驻昆机构的党建和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服务外地驻昆商会投资促进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外埠昆明商会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昆明市投资环境投诉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承担昆明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统筹协调;负责行政、财务、审计、文电、国有资产、应急管理、信访、机要档案、保密、安全、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类目标任务分解推进,全局年度责任目标制定、督办、考核;负责牵头全局日常综合性文稿起草、宣传及局新媒体管理、新闻媒体接待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批示、交办的工作事项,以及局领导安排事项的督查、督办。
二、投资研究处。负责研究起草全市投资促进发展战略、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调研国内各地投资促进发展政策及趋势;研究、制定全市产业投资促进政策,牵头开展投资促进重大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负责全市投资指南、优惠政策的编撰工作,汇总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编制招商项目册;编制年度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白皮书;负责起草局领导交办的重大专项文稿;负责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工作。
三、国际和区域合作处。贯彻国家、省、市外资管理、促进的战略、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外资促进政策;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目标及分解建议;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工作机制建设;指导推进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开展利用外资工作,协调外资促进政策措施的兑现;拟订相关外资招商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开展外资推介活动;负责拟订制作外资招商宣传资料;负责指导外资中介招商机构开展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指导、联络我市驻境外商务机构开展招商引资;统筹推进“三个500强”企业引进工作;负责开展国内区域合作工作;负责昆明市与国内友好城市、各类国内区域性合作组织、对口帮扶合作的日常工作,推进相关合作项目;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性投资推介活动。
四、考核督查处。负责市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内资工作目标及分解建议;负责全市内外资任务的制定、下达;牵头完成省级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制定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实施;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工作;负责全市产业、驻外招商分局工作实绩考核;根据各产业处提供的项目履约和推进情况,报请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会;负责中介机构招商奖励办法的制定及兑现;负责国内经济合作、全市招商引资快报数据的统计、分析。
五、产业一处。负责一产和“绿色食品”牌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一产项目的策划、包装和专题招商活动,以及项目全程跟踪、协调、服务;研究制定一产投资促进相关规划、政策和工作计划;按照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会确定的意见,跟踪相关产业项目履约和推进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考核督查处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指导、联系、服务市级对应产业招商分局和驻外招商分局,制定相关分局管理办法;负责一产项目中介招商的签约、备案、跟踪、审核、认定。
六、产业二处。负责二产和“绿色能源”牌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二产项目的策划、包装和专题招商活动,以及项目全程跟踪、协调、服务;研究制定二产投资促进相关规划、政策和工作计划;按照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会确定的意见,跟踪相关产业项目履约和推进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考核督查处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指导、联系、服务市级对应产业招商分局和驻外招商分局,制定相关分局管理办法;负责二产项目中介招商的签约、备案、跟踪、审核、认定。
七、产业三处。负责三产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三产项目的策划、包装和专题招商活动,以及项目全程跟踪、协调、服务;研究制定三产投资促进相关规划、政策和工作计划;按照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会确定的意见,跟踪相关产业项目履约和推进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考核督查处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指导、联系、服务市级对应产业招商分局和驻外招商分局,制定相关分局管理办法;负责三产项目中介招商的签约、备案、跟踪、审核、认定。
八、信息处。负责投资环境对外营销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接省招商引资大数据平台在全市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数据平台、昆明投资促进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认定,省、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局信息管理、报送工作。
九、人事处。负责全局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绩效考核、人员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事档案和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招商引资与人才引进同步推进工作。
十、联络服务处。承担中共昆明市外地驻昆机构工委的日常工作;承担昆明市投资环境投诉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外地政府驻昆办事机构的党建和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地政府驻昆办事机构在昆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牵头开展以商招商工作;指导、协调和服务外地驻昆商会投资促进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外埠昆明商会的投资促进工作;受理并协调处理国内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会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治维稳、普法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工、青、妇工作;负责扶贫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汪敏
桂春同志任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正县级);
骆晓林同志任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边莹同志任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孙晓强同志任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史任川同志任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兼昆明市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副主任。
韩枫: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响: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参考资料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动态 .
主要职责.昆明市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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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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