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是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区教育体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布局规划、结构调整及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三、研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系统统战、群团和老干部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拟定全区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设置等审核审批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艺术、法制、国防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统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指导全区学校的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安全、保密、档案等工作;指导全区青少年科技体育活动和校外教育、社区教育工作。
八、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
九、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十、统筹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管理全区体育竞赛、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举办区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市级、省级、全国及重大国际体育竞赛;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
十一、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管理区本级教育经费;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十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学校、体育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的教科研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区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十四、规划并推进本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干部、教职工、体育业内人才培训;完善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推进学校办学、管理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五、加强教育体育事业宣传和信息化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协助做好涉外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统筹本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和参与本系统治安环境治理、突发事件处置和校园师生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领导直属学校和单位;监督管理全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社会组织。
十八、承担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使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责分工: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西山区教育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文秘、会务、接待、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党务工作;组织办理建议、提案;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参与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布局调整、体制改革工作;拟定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课程计划的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管理办法和规定;监督、指导教研、师训和信息化工作;制定和管理教育质量监测、办学水平综合评价;负责基础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定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招生考试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教育科
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职成教学校办学的设立、调整、撤销审核工作;监督检查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职成教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规、规定情况;依法组织对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年终检审;受理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备案;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计财科(学生资助管理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财务、资金预算、决算,劳动工资、个税、社会保险等核算、日常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核拨工作;负责全区城市教育费附加等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草拟教育经费筹措、教育经费预算、决算的报告;负责组织学校的财务预算、决算的计划编报、审核、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学校的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免扶补”大学生创业贷款工作;负责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负责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工作;负责资助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国家、省、市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平台的信息采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基建设备科
负责编制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布点调整方案规划建设方案;负责拟订年度基建、设备配置计划和组织全区学校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基建工程,指导和拟定学校基建工程报批等前期工作,监督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及进度控制;负责审核年度修缮改造计划并指导落实;组织协调并督办全系统排危改造工程;负责基建档案的管理;承担教育设备采购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督导室(西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拟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负责各部门、各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检查和评估;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综合和专项督导评估;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德育科
负责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全区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文明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和弘扬延安精神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校安体卫艺科
拟订全区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体、卫、艺教育活动;组织全区性的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展示和比赛活动,会同区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各项体育竞赛;负责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监测工作;负责学校卫生室、食堂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安全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人事科
负责指导局所属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招聘应届毕业生、优秀教师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教师的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组织推荐市、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负责机关、基层单位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对全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教职工人事档案;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纪检监察审计科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监督责任,负责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对基层学校的举报投诉及来信来访;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查处理本系统内干部教师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组织对基层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的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局长:杨德勇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西山区政府.
内设机构.西山区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0 21:5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