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文字
昌(拼音:chāng)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从口从日,学界有以为是唱的本字。昌的常用义是兴旺、繁荣,古籍中或用为美好。昌也用作姓氏。
文字源流
会意字。昌字,甲骨文作图A,与《说文解字》籀文同(图7),上部从日,下部从口会意。它的本义应是日出时叫人起床的声音,也就是“唱”字的原型。裘锡圭先生说:“‘唱’最初很可能指日方出时呼唤大家起身干事的叫声。这种叫声大概多数有一定的调子,是歌唱的一个源头。”后来“口”字变为“曰”。囗是话发声的器官,曰表示发出有声的言语,二者有共性,故篆文将口变为曰作昌,或者盖因“昌言”一词所致,《说文》训昌为“美言”,常本“昌言”。但昌只有美好义,“美言”是增义为训。
呼喊起床时,太阳已经出来了,天色明亮,故昌字引申出明亮义。此义先秦两汉古籍未见用例。后世著者大概受《说文》影响,撰文时赋予昌以光明义。光明象征兴旺,故昌字引申为兴盛,这是“昌”最常用的含义。凡光明、兴盛则美好,故昌又引申为美好义。
详细释义
(表格信息来源:《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古籍训释
说文解字
【卷七上】【日部】尺良切(chāng)
美言也。从日从曰。一曰日光也。《诗》曰:“东方昌矣。”
𣅊,籀文昌。
【注释】从日:王筠《说文解字释例》:“字从日者,乃譬况之义,犹今言月光玉洁矣。”按:曰,词也。从日从曰,喻言词之光明如日。《诗》:指《齐风·鸡鸣》。原文:“东方明矣,朝(指上朝的臣子)既昌(多)矣。”许氏合两句为一句。徐锴《说文解字系传》:“昌即明也。”
说文解字注
“美言也”注:《咎繇谟》曰:“禹拜昌言。”今文《尚书》作“党”。赵注《孟子》引《尚书》:“禹拜党言”。《逸周书·祭公解》:“拜手稽首党言。”《张平子碑》:“党言允谐。”《刘宽碑》:“对策嘉党。”皆“昌言”字之叚借也。至於“谠言”,亦见汉人文字。《字林》:“谠言,美言也。”此又因党言而为之言傍,谓之正俗字可。
“从日,从曰”注:会意,取“县诸日月不刊”之意也。不入曰部者,日至尊也。尺良切,十部。
“一曰日光也”注:裴松之引《易运期谶》曰:“两日并光,日居午。”两日,昌字。图谶说字多不合本义。裴引《孝经中黄谶》,𣍘为“日载东”,曹字亦本从曰,非从日。盖昌之本义训美言,引伸之为凡光盛之偁,则亦有训为日光者。日光祗为馀义,例所不载。“一曰日光也”五字,恐魏时因许昌之说而妄增之。
“《诗》曰:‘东方昌矣。’”注:《斋风》:“东方明矣,既昌矣。”传曰:“东方明则夫人纚筓而朝,朝已昌盛,则君听朝。”云“朝已昌盛”与美言之义相应。许并二句为一句,当由转写笔误。
广韵
尺良切,平阳昌 ‖ 昌声阳部(chāng)
昌,盛也。《说文》曰:“美言也。一曰日光也。”又姓,后汉有东海相昌狶。尺良切。八。
康熙字典
【辰集上】【日字部】昌;康熙笔画:8;部外笔画:4
《广韵》尺良切。《集韵》《韵会》蚩良切。《正韵》齿良切。并音倡。
《说文》:美言也。《尔雅·释诂》:昌,当也。《书·大禹谟》:禹拜昌言曰。传:昌,当也。
又《博雅》:盛也。《书·仲虺之诰》:邦乃其昌。传:国乃昌盛。
又《诗·郑风》:子之昌兮。传:昌,盛壮貌。
又《诗·齐风》:猗嗟昌兮。笺:昌,狡好貌。
又《说文》:一曰日光也。《诗》曰:东方昌矣。○按,《诗·齐风·鸡鸣》作东方明矣,朝既昌矣。与《说文》:所引不同。
又物也。《庄子·在宥篇》:今夫百昌,皆生於土而反於土。注:司马云:百昌犹百物也。
又《仪礼·公食大夫礼》:昌本。注:昌,蒲。本,菹也。
又《史记·天官书》: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注:文者,精所聚。昌者,扬天纪,辅拂并居,以成天象。
又《集韵》:尺亮切,音唱。倡,或作昌。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上“曰”小下“曰”大,两“曰”都扁、宽。上“曰”居上半格正中,底部在横中线上方。下“曰”居下半格正中,㇕(横折)的横段从横中线下侧起笔,向右上斜,折点抵横中线。
书法欣赏
音韵集成
中上古音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
韵书集成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
方音集汇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汉语方音字汇》)
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8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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