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体育局
昌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国家和北京市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本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本区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测试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参与拟订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北京市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本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本区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测试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参与拟订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本区竞技体育发展,拟订本区竞技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本区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组织运动队业余训练管理和体育科研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和发展本区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和经营活动。
(六)主办、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拟订本区赛事活动计划,组织全区性体育竞赛活动。
(七)依权限负责本区体育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
(八)负责本区体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生产安全,依法对本区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区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体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
拟订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或协助组织参加全市性群众体育比赛;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和推动本区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发展群众体育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对群众体育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区体育社团的组织管理和全民健身辅导站的审核;负责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的培训及考核;负责少年级及二、三级运动员的核准和一级运动员的审核;负责本区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
(三)法规宣传科
负责贯彻实施《体育法》及有关体育法规,负责本区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起草本区有关体育方面的发展规划和规章草案;承担培育和监管本区体育市场,指导、协调体育产业的发展;规范本区体育服务管理和经营活动;承担本区内体育项目经营资质证书、临时占用公共场所许可证、全民健身辅导站的审核;核准本区体育设施注册登记;负责本区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登记(审查),个人和社会举办体育竞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的审批;承担举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武术学校、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非体育活动的审批;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对本区经营性体育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对变更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内容和撤销、停止经营的体育运动项目进行备案;承担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体育宣传工作,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本机关计划、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19 20:5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