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出《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意为使士兵懂得什么是耻辱,并以此教导他们去作战。周襄王十五年(前638),奉行“蠢猪似的仁义道德”(毛泽东语)的宋襄公在
泓水之战中战败受伤,宋司马子鱼针对他的行为,阐述了包括“明耻教战”在内的一系列重要军事原则。“明耻”,是士兵应该树立荣辱之心,具有为国家、民族的生存和荣耀而英勇献身的精神。“明耻教战”后来逐渐演化为古代兵家将帅治军的重要传统。《国语・越语》载勾践曰:“闻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韦昭注云:“少耻为进不念功,临难苟免。”即是说作战不以立功为荣,在战场上遇到祸难便逃避,这样的士兵是不能作战的。《吴子》也强调,治军首先要“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图国第一》)。其他如《孙膑兵法》《黄石公三略》等书也都以道、德、仁、义、礼作为激励士卒的根本信条。岳飞、戚继光等名将也把用道德观、生死荣辱观教育部队,培养将士的“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舍生而取义”(《孟子・告子上》)的忘我精神,作为建设一支“威武节制之师”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