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文艺星光奖
1987年设立的奖项
中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全称为中国广播电视大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的电视类奖项,以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三性统一”作为评判标准,该奖项是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的子奖项,是中国电视文艺作品的最高奖项。
奖项介绍
中国电视“星光奖”是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办的政府奖项,以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三性统一”作为评判标准,是中国电视最高级别的奖项。电视文艺“星光奖”始于1987年,1988年纳入政府奖范畴。每两年一评比。
参评作品的推荐办法和报名要求:由各省局(厅)、中直有关单位、中央电视台须按照从严优选的原则,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参评节目进行初审,并将审查通过的参评节目报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参评电视节目的申报单位需要填写《参评节目推荐表》(见附件);此表由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由省厅(局)组织审查后、领导签字加盖省厅(局)总编室(或宣传处)公章;请将推荐表的原件上报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奖项类别
评选范围
评选两年内在中央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文艺节目及少儿电视节目。
第28届“星光奖”的评选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地方电视台播出的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等六大类作品。
奖项意义
“星光奖”获奖作品集中展示了中国电视文艺所达到的综合水准,也标志着中国电视文艺在美学表达上所诠释出的时代特征。
“星光奖”自设立以来已举办21届,推出了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兼具的佳作,为中国电视文艺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历届回顾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0 15:53
目录
概述
奖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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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