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教育局
昭通市政府工作部门
昭通市教育局是昭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行政机构,内设18个科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制定全市教育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三)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中小学布局结构规划、调整。
(四)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指导和管理各县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审批高中学校的设置、撤销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负责市级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和报批工作。
(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中央、省、市三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的分配、管理监督;管理教育外资贷款和省、内外对我市的部分教育援助。
(七)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教育科研、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装备、普及实验教学等工作,推动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市教育学会。
(九)指导市直属学校党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的培养培训、职务评聘、绩效工资等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中等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全市各类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教师招聘考试工作;指导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四)承办昭通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昭通市教育局内设18个科室: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教育督导办公室、计财科、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法规监审科、民族教育科、人事科、学校安全管理科、三生教育科、招生考试办公室、教育科学研究所、教仪站、电教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纪委办、综合办公室(教育扶贫办)。
参考资料
昭通市教育局机构职责.昭通市教育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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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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