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创建公共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委发[2004]14号文)和《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市级党政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4]42号文),保留晋江市科学技术局,与市经济发展局合署办公,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泉州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学技术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有关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提供科技决策参考,推动创新发展。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奖励、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创新调查、科普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三)负责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协调指导科研机构发展的相关工作,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及科技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金融工作。
(五)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助创新创业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六)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有关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申报工作。协调推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晋江区域)及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
(七)拟订全市农业农村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协调涉及人口、环境、资源、社会发展等领域科技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科技特派员选任和星创天地争创工作。拟订全市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八)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协调推进全市产学研用体系建设及协同创新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九)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工作,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开展对外及对台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做好科技人才(团队)认定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国政府友谊奖、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福建省友谊奖等推荐工作。承担市科技领导组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转变。开展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全面提升科研管理绩效,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十三)关于信息化职责分工。(1)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处理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相关应急工作。(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工业互联网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3)市商务局具体负责电子商务有关工作。(4)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推进人工智能有关工作。(5)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具体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的信息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绩效、保密、效能、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生产、信访、行政后勤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部门基本建设和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年度预决算、资金拨付及科学技术局机关的财务、财政绩效工作。统筹负责机关的党建工作。
(二)综合管理科。拟定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建设,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科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技计划综合协调,提出经费配置建议,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局机关预算中的科技经费的管理。协调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推进科研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统计、创新调查、科普工作。负贵科学技术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科技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等相关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职能。
(三)产业科技科。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工业、农业农村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高新技术、工业、农业农村及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晋江区域)建设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及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指导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有关工作负责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科技中小型企业培育,指导瞪羚企业的有关工作。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协调开展全市科技特派员和星创天地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高技术研究计划。协调涉及人口、环境、资源、社会发展等科技工作,拟订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推动基础研究,组织申报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
(四)科技成果与人才管理科。拟订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对外交流的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负责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及科技成果推广、登记工作,指导和推动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推介和重大技术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技术市场管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协调管理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承办台港澳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事宜。负责科技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全市引进海外智力项目和专项经费,负责海外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人才计划评选推荐工作。负责科技奖组织申报工作
(五)创新平台科。拟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科研机构的建设发展,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估。协调指导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农业农村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各级科研平合建设和申报工作。负责指导科技企业解化器、众创空间相关工作,指导协助创新创业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许紫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