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凿井法是在不含水稳定的地层中直接采用
矿山爆破进行井筒开挖、临时支护和井壁砌筑作业,而特殊凿井法是在含水不稳定的地层中,采用特殊技术、装备和工艺直接形成井筒,或对地层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普通凿井的作业凿井方法。
介绍
古老的立井井筒断面为矩形,多开凿在涌水小的较稳定岩层中,采用人工凿岩,黑火药爆破,人工装岩和木材支护,服务年限短。随着井筒深度增加,地压增大,逐渐采用石材或混凝土支护的圆形井筒。由于爆破技术的发展,爆破的岩石要用很长时间和繁重的体力劳动方能清除,装岩工作便成为提高凿井速度的障碍。
20世纪初,西欧曾将双叶片抓料机械用于凿井装岩,但效率较低;40年代试制成多叶片抓岩机,使凿井速度明显提高。近年来,由于使用锚喷支护与金属活动模板筑壁技术,和各种类型的钻架与大型抓岩设备,普通凿井法的凿井速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用普通凿井法施工时,在井口地面安装井架,其顶端设天轮台,用于悬吊各种凿井设备。工作面爆破的岩石,用吊桶提至井架卸矸台卸入矸石仓,用汽车或矿车运走。井口设封口盘,盘下4~6m处设固定盘。井筒中还悬挂多层金属结构的吊盘、砌筑井壁的模板、吊泵、风筒、钻架和抓岩机等。通风机设于地面,通过风筒,向工作面通风。
立井井筒施工前,通常先作木材、钢材或砖石结构临时锁口,以固定井口位置;吊挂临时支架,防止地表塌陷和泥水流入井内。表土抗压强度大于2.5kgf/cm2时,可立即组立凿井井架;土质不好时,先用简易三脚架、龙门架或汽车起重机供井筒提升,达一定深度后,以稳定岩层为基础,砌好上段井壁与永久锁口,再组立凿井井架。
普通凿井法
钻眼爆破法破岩
在岩体上钻凿一定直径、一定深度及数量的炮眼,并在其中装入炸药,靠炸药爆炸的力量破碎岩体,从而达到井巷掘进的目的,这种方法就叫做钻眼爆破法。它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易于掌握、设备简单、安全可靠、可以根据要求,在岩体中钻爆出不同形状,不同深度的井筒或巷道。
爆破方法
根据炮眼深度与直径将钻爆法分为浅孔爆破法、中深孔爆破法和深孔爆破法。炮眼直径小于50mm,深度小于2m时称为浅孔爆破,多用于井巷工程;炮眼直径小于50mm,深度2-4m称为中深孔爆破,多用于井筒及大断面硐室掘进;炮眼直径大于50mm、深度大于5m则称为深孔爆破,主要用于立井井筒及溜煤眼、大断面硐室的掘进以及
露天开采的台阶爆破。
爆破设计
爆破是用炸药破碎岩体的作业,为达到预期的爆破效果及作业安全应对爆破所用的炸药及岩体以及爆破方式进行认真的设计。
炸药和雷管
炸药一般有
硝铵炸药、水胶炸药、
硝化甘油炸药和乳胶炸药。其中
硝酸铵类炸药是我国煤矿最广泛使用的工业炸药。经硝酸铵为主加有可燃剂或再加敏化剂(硝化甘油除外),可用雷管起爆的称为混合炸药。该炸药的特点是氧平衡接近于零,有毒气体产生量受到严格限制。硝铵炸药为粉状,用纸包装加工成圆柱形药卷,外涂一层石蜡防水。硝铵炸药的贮存期为4~6个月。
(1)水胶炸药是20世纪70年代研制成功的新型炸药,是硝酸甲胺的微小液滴分散在含有多孔物质、以硝酸盐为主的氧化剂水溶液中,经调化、交联制成的凝胶状含水炸药。水胶炸药具有抗水性,密度高,威力大,安全性好,生产工艺简单,使用方便,改变了
硝铵炸药的主要缺点。硝化甘油炸药是硝化甘油被可燃剂和(或)氧化剂等吸收后组成的混合炸药。通称为
胶质炸药。其优点是威力高、耐水(可在水下爆破)、密度大、具有可塑性、爆炸稳定性高。缺点是会“老化”、“渗油”、机械敏度高、生产和使用安全度较差、价格昂贵,现已经很少使用。
(2)
乳化炸药是通过乳化剂的作用,使以硝酸盐为主的氧化剂水溶液微滴均匀地分散在含有气泡或多孔性物质的油相连续介质中而形成的油包水型膏状含水炸药。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工作面或工作地点应使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许用炸药。
(3)雷管是爆破工程的主要起爆材料,它由外界能激发,能可靠地引起其后的起爆材料或各种工业炸药爆炸。雷管有火雷管与电雷管两种。由于煤矿井下存在易爆炸的瓦斯和煤尘,因此,煤矿井下禁止使用明火起爆,只能采用电能激发的电雷管。
(4)电雷管可以分成如下几种:激发后瞬时爆炸的称
瞬发电雷管,隔一定时间爆炸的称
延期电雷管,按延期间隔时间不同,又可以分成秒延期雷管和毫秒延期雷管。延期电雷管是为了提高爆破效果,加大自由面,使工作面各种炮眼的爆炸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此外,还有抗静电性能的雷管,称
抗静电电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