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本科是指参加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由招办统一录取进入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就读,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
名称规范
1.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称为“××大学”、“××学院”、“××大学××学院”。
2.设置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层次、类型、学科门类、教学和科研水平、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3.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4.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一校一名制。
本科学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和授予管理办法》进行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
统计数据
2022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013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239所(含独立学院164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所;高职(专科)学校1489所;成人高等学校253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234所。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655万人,比上年增加225万人。
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共招生1014.54万人,比上年增长6.11%。其中,普通本科招生467.94万人,比上年增长5.25%。职业本科招生7.63万人,比上年增长84.39%。高职(专科)招生538.98万人,另有五年制高职转入专科招生54.29万人。
2023年7月5日,教育部网站发布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013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239所(含独立学院164所),比上年增加1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所;高职(专科)学校1489所,比上年增加3所;成人高等学校253所,比上年减少3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234所。
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655万人,比上年增加22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9.6%,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普通本科学校校均规模16793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校均规模19487人,高职(专科)学校校均规模10168人。
学科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