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
景德镇市政府原工作单位
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午9月16日,担负着全市地方各税和相关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市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和4个事业单位及3个直属单位,下辖乐平市、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高新开发区5个县(市、区)局。已经撤销。
主要职责
1、负责税收收入任务的执行;
2、负责重点税源监控、税收计划的预测、完成情况分析等税收计划工作;
3、负责税务登记的日常管理、纳税人停歇业、注销登记的核查;
4、负责“双定户”定额的核定,纳税人征收方式的认定、非正常户的认定等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逾期纳税申报的催报催缴,延期申报、延期纳税申请的审查、上报;
6、负责欠税的管理、催缴,欠税呆帐处理和死欠核销的调查;
7、负责日常税收检查、发票日常管理及稽核和汇算清缴的辅导,配合落实各项税收专项检查;
8、负责减免税、税款抵缴、退税等事项的审查;
9、负责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10、负责税收宣传,多元化申报方式、税控装置的实施和管理;
11、负责集贸税收、零散税收、外来建工企业税收的征管,以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单位和外出经营税收的管理;
12、负责业户户管资料的收集、保管、归档工作;
13、其它有关管理工作。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地理位置
地址:瓷都大道1433号
参考资料
领导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9 19:38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