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民政局
晴隆县政府工作部门
晴隆县民政局是管理民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则及有关民政行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民政组织建设。
机构简介
晴隆县民政局是管理民政事务的职能部门,现有干部职工25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民政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促进我县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真正体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
机构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则及有关民政行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民政组织建设。
2、负责全县拥军优抚、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评定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报批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对象优待和定补工作;负责本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参战民兵、民工抚恤工作;负责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双拥工作。
3、指导全县复员、退伍军人及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和管理。
4、负责全县“三老人员”优待定补工作。
5、负责县烈士陵园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调查掌握灾情并上报;转报、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县内外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灾民生活救浏览生产自救;开展农村救灾减灾活动。
7、负责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8、负责全县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及社会救济工作。
9、负责慈善总会工作。
10、主管全县社会福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和县本级福利资金管理。
11、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12、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14、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社区建设。
15、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管理,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城规划,主管全县地名管理工作;修订全县地名规划和计划。
16、主管全县婚姻登记管理;负责收养登记。
17、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指导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19、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和县本级福利资金管理。
20、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指导监督民政事费的使用管理。
2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23 19:03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