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司法
一种司法信息化建设的概念
智慧司法是将大数据思维运用到司法工作之中,通过智能化原理,将数据收集、储存、运用等环节融为一体,利用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以及集中控制技术,对司法过程与结果实行统一管理、控制和运用。
概念提出
2015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1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强要求,要在深化应用和资源整合上下工夫,大力加强移动化办公、可视化管理、数据化分析等系统的开发和运用,积极打造“智能法院”,形成“智慧司法快车道”。
概念定义
智慧司法是将大数据思维运用到司法工作之中,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神经网络、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通过智能化原理,将数据收集、储存、运用等环节融为一体,利用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以及集中控制技术,对司法过程与结果实行统一管理、控制和运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
智慧司法是网络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与法治结合的动态运行过程,需要统一规划、深入推进,从而实现数字法治目标。
核心理念
智慧司法的核心理念是以司法需求为导向,内部服务于司法人员司法办案,外部服务于社会公众与社会治理。
价值意义
智慧司法使司法办案更加“精细化”,司法管理更加“科学化”,司法服务更加“人性化”,司法程序更加“透明化”,司法过程更加“高效化”。
政策背景
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国家信息化战略发展纲要》,将建设智慧法院列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2018年10月30日,司法部印发《“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概念应用
“浙里连心”省级社区矫正智能服务系统
“浙里连心”社区矫正心理平台凭借数据和防控效果,在浙江省全面启用。全省首批26家创建单位运用“浙里连心”系统均通过部级“智慧矫正中心”验收。独创“五色心晴码”为载体,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智能评估、分层管理、精准矫正与帮扶,成果被纳入省级课题《基于多源信息融合的罪犯心理健康风险测评与智能矫治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深圳法治社会大数据中心
整合司法内部公证、律师、监所、司法鉴定、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及相关司法领域法、检、公等相关行业数据及信息资源,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统一对外提供司法便民服务相关的各类数据和资源服务。
浙江省“安帮码”安置帮教服务平台
浙江省内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首个创新应用产品,在打通泛刑事一体化全链路数据基础上,通过多跨协调、大数据研判分析,精准赋能帮教对象服务于社会,完善安帮人员的工作规程建设、评估赋码规则、双列管负责网格、诉求流转等机制,实现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数据全掌握。
北京市检察院“检立方”大数据平台
聚焦大数据技术中的文本挖掘技术,利用自然语言处理和数据可视化技术,对起诉书和不起诉书内容进行语义分析和结构化抽取,实现了文书多关键词检索以及启发式过滤辅助筛选,使承办人能够快速精准获取相关案件文书。对查询结果按数量趋势、案由分布和量刑情况等进行多维度、多类指标的统计分析,使承办人能够深入了解案件相关情形。
浙江省监狱智慧矫治系统
通过运用数字智能技术实现服刑人员科学矫治、心理状态精准管控、保障安全稳定、辅助监狱数字化智能管理转型升级。通过RCT实证研究证明,该系统缓解焦虑的有效率为88.57%,服刑人员自我报告的帮助程度为87.50%。成果纳入国家科技部重大课题《循证矫正策略推荐技术与装备研究》。
江苏省检察机关“案管机器人”
研发大数据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案件的智能化管理,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该平台借用机器人冷静、客观、全天候、智能化的设计理念,在案管前台摆放能够对话的“机器人”,可以辅助查询相关信息。
戒毒所数智戒治系统
拱宸戒毒所戒毒人员数智心理戒治系统,以智能心理戒治为途径,以心理衔接帮扶为延伸,辅助落实科学戒治;同时,为民警提供数字化管理平台,提升戒毒人员管理、戒治成效。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7 06:37
目录
概述
概念提出
概念定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