晾晒烟
晒烟
晾晒烟:该品种生产的区域较广,种植历史最悠久,几乎遍及全球。这是最早传入中国的烟草品种。初期发现的烟草像黄花烟草,统叫晒烟,俗称土烟。加工成烟制品的方法也较简单,一般是把田间生长已成熟的烟叶、采摘扎把挂在屋檐下晾晒干燥后即成烟叶,用手工制成相当雪茄烟和烟丝,用简单的烟具抽吸。
概念
有两种生产消费方式:一种是农民自种自吸,或有少量出售;另一种是对晾晒烟进行规模生产,用于制造烟制品,如制造雪茄烟、烟丝、鼻烟、嚼烟等。晾晒烟也可少量搭配用于生产卷烟。但它辛辣味重,刺激性大,消费面较窄。经过研究试种,许多品质上乘的烟叶品种培植成功了,同时改进了原来的晒烟质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方晾晒烟。
陕西晾晒烟
陕西种植晒黄烟和黄花烟的历史悠久。明清之际,方以智撰写的《物理小识》卷九载:“淡芭姑烟草,万历末有携至漳泉者,马氏造之日淡肉果,渐传至九边……。”延绥镇原为明代北方九个边防军事重镇之一,始建于明正统年间。其防地东至黄河,西至定边。绥德、榆林曾先后是镇城所在地。由邢景文和李凤岐、樊志民分别主编的《陕西古代科学技术》《陕西古代农业科技》,都据此认为陕北是陕西烟草传入最早之地。
陕西在清代前期,“小农经济商品化的程度超过前代”,禁烟严律也逐步松弛,晒烟生产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康熙十二年(1673),重修的《延绥镇志》载:烟酒“岭南江东诸州及齐鲁秦晋间往往有之”,“盐茶及烟之在今日皆服食之,不可缺一者矣”,“而各省之有名者,……美原烟焉”。该志还以旧志罕见的篇幅,专门设置《烟税》和《市集》等篇目,不仅记述了陕西多任抚臣和总督上疏蠲免黄甫川烟税的经过,以及黄甫川等国互市烟草边贸的兴衰,且对烟草的性状、功用、加工和名品等记述甚详(见附录623页),足见当时陕北、渭北的晒烟生产已有一定的规模。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出版的《城固县志》载:“康熙二十二年十二月内奉文豁免”烟税,“米、姜、姜黄、烟、柑子,五者较他邑为胜,故特载之。”康熙二十三年(1684),《华州志》称: “草,则多……烟草。”康熙三十三年(1694),《凤翔县志》把晒烟与棉、椒等同列为大宗“货属”。雍正十一年(1733)出版的《眉县志》和《凤翔县志》,其《物产》中都有烟的记述。雍正十三年(1735)出版的《陕西通志》,除重复《城固县志》和《华州志》有关烟草记述外,还称佳县的晒烟“服之而醉,名日烟酒,又谓之相思草”。至此,陕北、陕南、关中、渭胃北,已普遍种植晒烟。
自乾隆年间(1736—1795)始,省内晒烟商品生产和烟草加工逐步增多。陕北宜川县的晒烟是重要贡品之一,绥德县的烟草有“水旱两种”,宝鸡县的烟叶与“棉、布、丝、缣、靛、板、木、油、木炭柴薪”一起,“日以麦、粟、花布相为交易”,渭河一带皆艺此而货”。嘉庆年间(1796—1820),烟禁完全解除。陕南借汉水之利,率先扩大晒烟商品生产。洋县人岳震 川 撰写的兴安府志《食货志论》称:“城固湑水以北,沃土腴田,尽植烟苗,盛夏晴霁,弥望绿野,皆此物也。当其收时,连云充栋。”“又闻紫阳务滋烟苗,较汉中尤精,尤易售。”道光二年(1822),由汉中知府严如煜撰写的《三省边防备览》称:“汉川(今汉中)民有田地数十亩之家,必栽烟草数亩”,“烟草亩摘三四百斤,卖青蚨十千以外……以为纳钱粮布庆吊人情之用。烟、姜占地虽多,其地颇加粪,次岁收粮必多,于民谷无妨也。”道光中后期,除渭河沿岸的宝鸡、凤翔等地的晒烟生产继续发展外,凤县、千阳县的晒烟生产也有一定的规模。陕北神木县以地产烟叶生产“包烟”,安定(今子长)、清涧、延川县产的“烟草有大小叶两种,丝有黄白二种”。
自清道光元年(1821)以后,省内小农经济商品化进程逐步停滞。社会舆论对种植烟草的批评也相当严厉,认为:“庶人之行,则蚕桑之利”,“劝艺桑柘为生”,才是“民之本业”所在;民众种烟,最大的害处就是败坏民风,有碍桑麻。在此背景下,同治至光绪年间(1862—1908),除城固县、洋县的晒烟仍为特产之大宗外,就全省而言,汉水那种“舳舻相接”向省外运送烟叶的局面已不复存在。相反,由汉水输入湖北均州和河南邓州的烟叶,每年达6000—8000捆(每捆3060公斤),销往安康、商洛和西安等地。宣统末,因“陕省本非富产烟酒之区”,清廷内阁会议政务处原拟增税银五万两之议,也不得不作罢。
民国元年(1912)至20世纪初,陕西在经历了频繁的战事、特别是民国2年(1913)和民国18年(1929)的全省性大旱之后,小农经济严重凋敝。晒烟生产一直徘徊在年种10万亩、亩产百斤左右。从河南、四川、湖北等省输入烟叶有增无减。民国4年(1915),由城固县沙河营镇梁家庵村首次从四川省三台县引种的晒红烟,也因缺乏应有的扶持,种植时断时续。
抗日战争爆发前后,陕西烟草加工业逐渐兴起,晒烟因成为加工卷烟和水烟的重要原料而得到发展。民国19年(1930),姜国干所著《关中之农业》载:“关中产烟各县都有,凤翔、乾县、咸阳、长安、大荔尤多。”民国21年(1932),由叶恭绰编纂、张铨等撰文的《陕西实业考察》称:“自安康至汉中一带,余经其田野者,七百十四里,每见一片红粱、黄稻、绿烟、白棉,灿烂蓬勃。”城固烟叶“叶大而厚”,西乡烟叶“高及人腹”。该书所列南郑、安康等11县特产共计22种,烟叶居第二位。民国23年(1934),《续修陕西通志稿·物产》称:烟叶“岐(山)、凤(翔)、陇(县)、宝(鸡县)产者最佳”。民国25年(1936),《关中人口调查》载:“凤翔陈村为产烟叶有名地方”,其产品外销陕西关中、晋南、豫西和甘肃、宁夏、内蒙古、上海等省(区)市。是年,陕西省化验所工作报告称:以陈村为中心的凤翔县西部和南部,所产烟叶“成分甚佳,尚合于实业部商品检验局之烟叶检验标准,堪为制造卷烟、旱烟及水烟之原料”。英美烟公司欲在此购地百顷种烟,并承诺该县县长李静慈为“当然股东”,因李恐权益外溢,遭拒绝作罢。民国27年(1938) 10月,《城固县志续修方案》,仍把烟草等特产作为“尤须详记”的内容。农垦家、南郑县人安汉在此前后发表的《西北垦殖论》和《犁坪垦区调查报告》,对南郑、安康和犁坪垦区的烟叶生产盛况也有详细记述。民国27—29年(1936—1940),全省晒烟种植面积猛增到35万—39万余亩,总产36万—52万余担,创抗战以来的新高。是时陕西在全国21个产烟省中,种植面积居第六位,产量居第九位。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在全国的比重,以民国27年(1938)为例,由前七年平均都为3%,分别上升到6.5%和5.8%。省内外烟商,对岐山等地的烟叶“争购纷纭”。
抗战胜利后,物美价廉的烟叶及其制品大量输入陕西。主产晒烟的岐山、凤翔、宝鸡等县,“农民无科学常识,对于土烟之选种及管理,不知注意,费土地劳力甚多,收获甚少,而烟之色泽香味又极不良,每每不得善价而沽”。民国34—36年(1945—1947),全省晒烟种植面积占全国烟叶生产总面积的4.4%,总产量却只占全国总产量的3%,种植面积在全国由第七位降到第九位,再降到第11位,总产量由第七位降到第12位,再降到第13位。商业部门每年只收购2万担。每年由甘肃、四川省输入的烟叶达5万担。直到新中国成立前,种植面积和总产量都没有恢复到抗日战争前中期的水平。
建国初,吸食简便并成为时尚的卷烟进一步为城乡人民接受。晒烟(土烟)因质量差、销售困难,收购价格大幅下跌。1952年,滞销的低次土烟叶,仅宝鸡县虢镇就有2万担,省供销合作社系统3600担,群众手中约4000担。有的读者向《群众日报》投书,呼吁有关部门收购晒烟,以帮助群众度过春荒。是年3—4月,西北军政委员会农林部和陕西省农林厅等单位,不得不多次发文要求各地于“一五”计划期间,将晒烟种植面积压缩6万亩。嗣后以晒烟为重要原料的丁级卷烟得到发展,土烟市场一度出现求大于供。因此前烟农种烟积极性受挫,其生产终无起色。1958年,晒烟种植面积首次下降到10万亩以下,晒、烤烟种植比率由1949年的28:1下降到22:1。三年自然灾害时期,长期依赖四川省的雪茄烟进口中断。西安市郊区“旱烟很难买到”,“每市斤价由1958年前的四五毛涨到四至八元”。1959年,省供销合作社提倡“川烟陕种”。从四川省引进晒红烟种15公斤,在汉中、宝鸡、渭南等地区试种、推广。并安排蓝田、临潼县部分公社,在四川师傅的指导下,专为省内老艺人生产市面上很难买到的黑卷烟。为了保证粮食生产,1964年8月,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准,陕西的晒黄烟收购价再次调低。同时,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停止执行晒烟奖售政策。烟农生产晒烟的积极性更低。1966—1971年,晒烟种植面积再次下降到4万—5万余亩,晒、烤烟种植比率由1965年的4:1降到1.6:1。1978年,晒烟商品率由1964年的27%降到12.5%。晒烟逐渐从卷烟原料中退出。
20世纪80年代,混合型卷烟开始发展,晒烟市场有所升温。晒红烟在广泛种植的基础上,经过筛选,逐步形成汉中、南郑、城固三县(市)为生产基地。1985年,全省晒烟种植面积恢复到11万余亩,商品率提高到19.8%。1988年,山阳县十里乡、延川县眼岔寺乡分别引种白肋烟、香料烟获得成功。是年6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将延长、武功、南郑、城固、旬阳、眉县、扶风等县的晒红烟,商南、山阳、丹凤、麟游、镇安、柞水等县的香料烟列入专卖管理。1989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召开全省晾晒烟评吸鉴定会议,并会同省物价局调高晒黄烟收购价,1991年,又决定武功县为晒黄烟生产基地。1992—1993年,以宜川、延川为重点的陕北黄河沿岸香料烟生产基地和以山阳县为重点的白肋烟生产基地基本形成。延川县和山阳县的白肋烟被列入国家名晾晒烟名录。全省晾晒烟生产面积稳定在8万—10万余亩,总产19万—21万余担。1993年后,混合型卷烟发展趋缓,晾晒烟生产随之下滑。1994年,全省仅收购6360担,完成任务的4.8%,收购量较上年下降79.3%。1995年,全省种植面积仅3.8万亩,晒、烤烟种植比率为1:19。由于种者日少,效益反而提高,一公斤晒烟可抵五公斤小麦,麦烟套种者,一亩旱烟可抵二亩粮,商品率上升到27.5%,但整体颓势已难逆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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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晾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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