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运行稳定性、频率稳定性和电压稳定性是电力系统运行中必须同时满足的稳定性要求。失去同步运行稳定性的后果是系统发生振荡,引起系统中枢点电压、输电设备中的电流和电压大幅度地周期性波动,电力系统因不能继续向负荷正常供电而不能继续运行,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失去频率稳定性的后果是发生频率崩溃,引起系统全停电;而失去电压稳定性的后果则是系统的电压崩溃,使受影响的地区停电。
《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中,把母线单相接地故障(不重合)的扰动明确地列入了允许损失部分负荷,但必须保持电力系统稳定的条款中。
暂态稳定的判据是:电网遭受每一次大扰动(如短路、重合于故障、切除线路或机组等)后,引起电力系统机组之间的相对角度增大,在经过第一个角度最大值后作同步的衰减振荡,系统中枢点电压逐渐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