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城故城遗址,位于
山东省招远市蚕庄镇东曲城村南,遗址东西最长约800米,南北最宽300米,面积约20.6万平方米,包括城外东南、盛家村北的南窑遗址区,面积约2.4万平方米,总面积约23万平方米。
历史沿革
1955年,曲城故城遗址发现。
1981年,由县文物干部与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组成文物普查小组,对城址进行了详细调查。
1988年,复查,确定了保护范围。其年代相当于西周至战国时期,亦有汉代遗存。
遗址特点
曲城故城遗址在招远市区西偏北30千米处,北距曲城村200米,中间有一条季节性小河自东向西流去,将遗址和村庄隔开。东距洼子村约600米,北距招远至莱州公路约100米,西与莱州市接壤。遗址地处小盆地,三面环山,一面平缓,面积广大,当地村民按自然地形将故城遗址分为东南城,南城和西南城。保护范围内是农田,土地肥沃,种植小麦。由于历年来平整土地、修路、挖机井、挖池塘等原因,遗址已遭受严重破坏。遗址北部断崖上,可见密集的陶片,有的陶片很大很厚,可能是瓮或瓦的碎片。
曲城故城历史悠久,从城址的断崖暴露的文化堆积分析,文化层含大量汉代的豆、盆、罐、简瓦、板瓦残片,不见晚于汉代的遗物。在城址的中部和东部,文化层内多处见有夯土层,可能是殿堂和城墙的基址。当地群众按自然地形将城址分为东南城、南城和西南城。城址内发现夯土台基两处,残井一眼,地表、断崖陶片堆积较为丰富。曲城故城遗址地层堆积厚约3米,分为四层:第一层为耕土层,厚约0.4米;第二层为近代扰乱层,黄褐色土,内含少量的汉代陶片及近代瓷片,厚1.1~1.2米;第三层为汉代文化层,黑褐色土,内含较多的简瓦、板瓦和陶片等遗物,厚1.05~1.1米;第四层土质较紧,黑褐土比第三层稍黑,厚约0.8米,内含陶片较少,器物形制与第三层相同。
文物遗存
曲城故城遗址出土的陶器标本有鼎、鬲、豆、盆、缸。出土的铜器有齐中簋两件,盘、盆、壶、甑各一件。
历史文化
曲城历史悠久,可上溯至西周时期。《今本竹书纪年》载:周成王“十四年,秦师围曲城,克之”。据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此“秦”,另一版本作“齐”,按周成王时,秦国尚未建立,故“秦师”当为“齐师”。《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二》称“丁公伐曲沃,胜之”,《艺文类聚》引作“丁公伐曲城”。可见,周成王时,齐师伐曲城,当为丁公在位时发生的事。丁公是齐国第二代国君。据此推断,当时曲城或是菜国的一个城邑,或是与莱国并立的另一小国。齐国攻克了曲城,但并没有占领曲城,而是退了出来。齐国与莱国乃至整个东夷有一个长期的拉锯式的斗争过程,一直到春秋末期,齐国才算取得了彻底的胜利。春秋至战国时,曲城的历史理没无闻。西汉时,设曲城县,属东莱郡。汉高祖封蛊达为曲成图侯。蛊达,又作虫达。《楚汉春秋》记“夜侯虫达,盖改封也。夜县属东菜”。据此可知,蛊达先封在曲城,后又改封夜县(即掖县)。《论衡•别通篇》称:“剑技之家,人斗战必胜者,得曲成、越女之学。”看来,曲成人擅长剑术。汉武帝时,封中山靖王子万载为曲成侯。东汉时,曲成又为刘建侯色。晋朝改为曲城县,北魏时分为西曲城、东曲城二县,并属东莱郡。北齐文宣帝(550~560年),废曲成县,并入掖县。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又从掖县分出,复置曲成县。两年后,又撒消曲成县,并入掖县。此后,再无曲成县的设置。
保护措施
1987年,曲城故城遗址被公布为烟台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曲城故城遗址被公布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10月7日,曲城故城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招远市内乘坐公交车招远302路到东曲城站下车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