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振涛,男,汉族,1956年12月生,黑龙江五常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曾任哈尔滨商业大学党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75.07—1978.03 阿城县杨树公社中学教师
1978.03—1982.01 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2.01—1982.11 松花江地区师范学校教师
1982.11—1983.11 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团委副书记
1983.11—1985.03 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团委书记、学生科科长
1985.03—1988.05 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
1988.05—1992.12 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副校长(1992.09副教授)
1992.12—1998.06 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其间:1993.09—1996.09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6.09教授)
1998.06—2001.01 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2001.01—2014.01 哈尔滨商业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其间:2001.09—2004.06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4.01—2017.01 哈尔滨商业大学党委书记
2017.01—2018.01 黑龙江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18.01—2019.02 哈尔滨商业大学正厅级干部
2019.02 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1年6月7日,哈尔滨商业大学党委原书记曲振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1年12月27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商业大学党委原书记曲振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曲振涛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学生招录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曲振涛身为高等院校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擅权妄为,破坏教育公平,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曲振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1年12月,哈尔滨商业大学原党委书记曲振涛(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鸡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曲振涛作出逮捕决定
社会兼职
兼任中国商品学会会长、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博士后基金评审专家。 兼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黑龙江省经济学会会长、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国际税收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科技顾问委员会专家、哈尔滨市专家顾问委员会财政金融组长。
学术成就
曲振涛教授的研究方向是法经济学、规制经济学、经济法学。他的法经济学在全国颇有影响,列入国家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出版。曲振涛教授出版专著、教材12部,在《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
中国工业经济》、《经济科学》、《
制度经济学研究》等学术期刊及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等理论版发表论文62篇,有两篇被《
新华文摘》转载。
曲振涛教授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项目(面上)各一项,均获得优秀的结论。作为首席专家参加世界银行与亚洲银行课题研究各一项。在其研究成果中,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国家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一项、国家教育部实践教学示范中心项目一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三等奖一项、全国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一等奖三项、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三项、哈尔滨市优秀专家一等奖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