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之官属以下及
监国谒者,坐知情无辅导之义,皆伏诛。国除为
淮南郡。
正元元年诏曰:“故楚王彪,背国附奸,身死嗣替,虽自取之,犹哀矜焉。夫含垢藏疾,亲亲之道也,其封彪世子嘉为常山真定王。”
景元元年,增邑,并前二千五百户。
嘉入晋,封高邑公。元康中,与
石崇俱为国子博士。嘉后为东莞太守,崇为征虏将军,监青、徐军事,屯於
下邳,嘉以诗遗崇曰:“文武应时用,兼才在明哲。嗟嗟我石生,为国之俊杰。入侍於皇闼,出则登九列。威检肃青、徐,风发宜吴裔。畴昔谬同位,情至过鲁、卫。分离逾十载,思远心增结。原子鉴斯诚,寒暑不逾契。”崇答曰:“昔常接羽仪,俱游青云中,敦道训胄子,儒化涣以融,同声无异响,故使恩爱隆。岂惟敦初好,款分在令终。孔不陋九夷,老氏适西戎。逍遥沧海隅,可以保王躬。世事非所务,周公不足梦。玄寂令神王,是以守至冲。”王隐晋书载吏部郎李重启云:“魏氏宗室屈滞,每圣恩所存。东莞太守曹嘉,才干学义,不及志、翕,而良素脩洁,性业逾之;又已历二郡。臣以为优先代之后,可以嘉为员外散骑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