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忠明,男,1967年05月生,汉族,江苏常熟人,大学学历,1994年0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08月参加工作。
人物履历
1984年09月至1988年08月,
苏州大学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8年08月至1993年12月,常熟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90年05月至1991年06月,挂职任常熟市董浜乡小浜村主任助理);
1993年12月至1995年08月,常熟市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年08月至1996年11月,常熟市人民法院经济庭审判员;
1996年11月至1998年04月,常熟市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
1998年04月至2000年08月,常熟市人民法院院长助理;
2000年08月至2004年01月,常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4年01月至2004年02月,太仓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
2004年02月至2007年01月,太仓市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7年01月至2011年11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11年11月三级高级法官);
2011年11月至2016年03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正处级);
2016年03月至2017年01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处级);
2017年01月至2017年02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
2017年02月至2022年01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22年01月,任常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院长候选人。
2022年02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担任职务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任免
2016年3月,拟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2022年1月17日上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曹忠明同志不再担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另有任用。
2022年1月18日下午,常州中院召开干部大会,曹忠明同志任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院长候选人。
2022年2月26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曹忠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