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明, 法学博士,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武汉市“黄鹤英才”获得者。
人物经历
2003年11月至2004年5月,由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以高级访问学者身份对美国密西根大学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访问,于2001年和2004年分赴澳门和日本参加学术会议。
主要贡献
曹新明教授为知识产权理论与制度建设所作的贡献为:
第一,通过对现有知识产权结构模式研究,提出研究知识产权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理论。该理论的重点是通过改变现行“许可权+禁止权”的权利结构模式,构建“许可权+缔约权+禁止权”,让知识产权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用。
第二,通过对知识产权冲突缘由、表征、样态以及处理方式的研究,提出效益最大化、激励创新、保护在先权利以及综合协调原则。
第三,通过对现有技术抗辩措施的研究,提出了完善专利权无效宣告与现有技术抗辩有效链接的运用策略。
第四,通过对合作作品现实若干纠纷类型化研究,提出了以合作创作协议为基础的合作作品认定标准,以完善合作作品法律规定。
第五,通过对假冒商标行为的研究,提出以博弈论技巧最大限度地减少假冒商标行为。
第六,通过对我国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之弊端研究,提出以著作权归属于作品创作者为主,以当事人约定著作权归属为补充的著作权归属理论。
除此之外,曹新明教授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还涉及到诸多方面,有所创新。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曹新明教授长期站在教学第一线,为民商法专业本科生讲授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等课程,为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讲授知识产权法学专题、知识产权前沿理论等课程;招收并指导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20余人,同时招收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后进行合作研究。
研究方向
自1989年进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一直从事民商法学和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是民商法学和知识产权法学。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获奖记录
其科研成果曾获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会征文二等奖等奖励多项。
出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