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忠,曾任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人物履历
曾任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府正厅级干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3年9月21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府原正厅级干部曾庆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4年2月26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原正厅级干部曾庆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庆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庆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曾庆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4年3月,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原正厅级干部曾庆忠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曾庆忠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4年4月,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原正厅级干部曾庆忠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庆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曾庆忠利用担任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
2024年7月2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曾庆忠受贿一案。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2年,被告人曾庆忠利用担任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规划评审、获取土地使用权、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曾庆忠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曾庆忠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曾庆忠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