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Substitute Military Service)是
台湾地区所实施的服役方式之一,此外尚有常备兵、补充兵、体育补充役等服役方式。替代役的主管机关为内政部役政署。 替代役构想源自于早实行于欧洲国家的社会役,服替代役的役男不需进入军事单位,而在其他政府机关中服务。该制度于2000年1月立法通过,2000年8月3日正式征集第001梯次替代役男。 替代现役役男不具备现役军人身分,不受军法管制;退役身份为替代役备役,依法接受主管机关召集
服勤。
除宗教因素申请的替代役男外,先于台中成功岭3周军事训练(第65梯以前为一个月)。经役别甄选流程选定役别,其后按照役别种类,于军事基础训练结训后,再由各需用机关于其指定地点进行一周至十二周不等的专业训练。
可分为:警察役、消防役:社会役、环保役(环境保育、水利维护)、医疗役、农业服务役(含农业和渔业,农委会管辖)、教育服务役(教育部管辖):司法行政役(司法院管辖)、文化服务役、经济安全役、土地测量役、公共行政役、外交役(教育部和外交部共同管辖)、体育役(体委会管辖)、观光服务役(观光局管辖)等十五个役别。
自2007年7月的梯次(52梯)开始,正式将警专、警大毕业生加入替代役的行列。举凡达到兵役年龄且未服兵役之警专、警大毕业生,须于台中成功岭替代役训练班进行训练(受训时间同替代役),受训21天后,取得替代役备役身份,如服务未满规定年限,需补服役期。
自2015年1月起,
台湾正式实施
募兵制,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只需参加四个月军训,为了确保兵役公平性,防止部分役男以蓄意延毕、报考研究所等方式躲过2014年最后一年征兵,国防部与内政部已经达成共识,1995年前出生的男性即使2015年以后完成大学学业仍必须补服一年的替代役。
林益全(原名“林育呈”,外号“兴农神全”)——【棒球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