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论亦称“机体论”。用生物学观点解释人的发展的理论。1925 年英国哲学家怀特海发表《
科学与近代世界》一书,提出要用有机论代替机械决定论。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于 1924—1928 年多次发表文章,表达系统论思想,提出生物学中的有机概念,强调把有机体当作一个整体或系统来考虑。这种观点反映到解释人的发展问题上,是把人看作区别于一般自然物体的生物有机体。
有机论是一种把活的
有机物当作整个自然的模式和比喻的哲学。它认为,有机物拥有物化分析所难以理解的性质,而这些性质是因这个整体的统一作用造成的;换言之,这个整体大于其部分的总和。把这个原则应用到
生态学上,自然的序列便被看成了一个“复杂的
有机体”,与人体不无相似之处。这样,每一个自然的组成物——每一种植物或动物——都只能被看作是参与并依赖于这个整体。在这里,内在的依赖性是最重要的,而且它可能还是一个抽象的道德憧憬而不仅仅是一种科学观点。从伦理学角度看,这种哲学往往包含着一种对
个体主义的否定,而青睐于共同体和协作。它是生态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