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作业分级
劳动条件分级系列标准之一
有毒作业分级(GB 12331—90)是对在存在生产性毒物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和劳动的职工,根据接触性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空气中毒物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综合评价,而确定有毒作业危害程度的技术标准,是劳动条件分级系列标准之一。
基本简介
有毒作业分级,通过劳动条件分级结果可以掌握企业现阶段的职业危害水平。根据职业危害程度的高低及各等级中受害职工人数,分出轻重缓急,从而明确监察重点和工作方向。开展劳动条件分级是我国劳动卫生工作经过长期探索实践,找到的一种能够直观和较科学地反映企业职工劳动条件状况的方法。
相关标准
分级指标权数的确定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是有毒作业分级的三项指标,其相应的权数用D、L、B表示。各权数值的确定如下:
1.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D的确定(表1)。
2.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L的确定(表2)。
3.毒物浓度超标倍数B。
表1
表2
注:有毒作业劳动时间系指在一个工作日内,职工在工作地点实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作业时间。
以工作地点实际测定空气中毒物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毒物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作为依据。超标倍数月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测定的毒物浓度均值,mg/m;
Ms——该毒物的车间空气最高容许浓度,mg/m。
有毒作业危害级别的确定
1.分级指数C的计算公式
C=DLB
2.分级级别(表3)
表3
3.根据有毒作业的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三项指标综合评价,并实行简化,制定出《有毒作业分级》级别表,按表4进行分级。
表4 有毒作业分级表
4.当有毒作业工作地点空气中存在多种毒物时,应分别进行毒物作业分级,以最严重的级别定级,同时注明其他生产性毒物作业的级别。
有毒作业分级程序 有毒作业分级通常分为准备工作、现场测定、数据处理三个阶段。
注:跨两级区方格的级别;从左到右,有毒作业劳动时间<2h,依次分别为一、二、三级;>2h,依次分别为二、三、四级。
1.准备工作阶段:首先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生产工艺、接毒岗位和接毒人数、毒物种类及其存在状态、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空气净化装置;确定分级对象、制定采样计划(确定采样点、采样时机、采集的样品数);准备好采样设备及记录用品。
2.现场测定:测定有毒作业劳动时间和采集有毒物质的空气样品,并进行分析(现场分析或实验室分析)。
3.数据处理阶段:首先对现场测试数据进行审核,确定数据的有效性。然后根据测定的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求出权数L;根据被测毒物种类,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表中查出其毒物级别,从而确定其权数D;由现场测得的毒物浓度平均值求其浓度超标倍数B。将D、L、B值代入公式求得分级指数C,确定有毒作业分级的级别,填写分级报告表格。
——摘自《安全科学技术百科全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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