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州,隋开皇十六年(596)改嵩州置。治武陵(今湖南常德市)。唐辖境相当今湖南常德、桃源、汉寿等市、县地。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改为鼎州。 濒洞庭湖,唐时兴修水利工程,溉田甚多。五代末周行逢割据湖南,曾以此为根据地。
宋真宗
大中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时改为
鼎州。据《
隋书·地理志》载,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后,废陈在
武陵郡所置的沅州,改武陵郡为朗州,并临沅、汉寿、沅南为“武陵县”。是为“武陵县”设置之始。朗州辖武陵、龙阳二县。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又将朗州更名为武陵郡。 《旧唐书·地理志》云:武德四年(621年)平肖铣置朗州,天宝元年(742年)改为武陵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朗州。属山南东道,旧领县二:武陵(今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
桃源县地)、龙阳。又据《文献通考》记载:唐昭宗时,以澧、朗二州为武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