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美核问题框架协议,指朝鲜和美国关于全面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框架协议。1994年10月21日由双方首席代表在日内瓦签署。
协议共四条,主要内容是:
1.美承诺向朝提供1—2个轻水反应堆以取代朝鲜现有石墨反应堆及有关设备,其发电能力在2003年前达到2000瓦;作为能源补偿,在轻水堆建成之前,美每年向朝提供50万吨重油;朝保证完全冻结其石墨堆和有关设备并在轻水堆工程完工时予以拆除,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监督整个冻结过程;
2.美正式保证不对朝进行核威胁或使用核武器,朝保证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条约,履行根据该条约达成的安全保障协议,接受国际原子能对不属于冻结范围的设施进行特别和例行检查,并采取措施实施北南双方关于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共同宣言;
3.双方将走向政治、经济关系完全正常化,减少贸易和投资壁垒,在对方首都开设联络处,并最终把双边关系升至为大使级。
该协议是双方就朝鲜半岛核问题多次举行高级会谈的重要成果。协议的签署使历时一年半的朝鲜核危机出现决定性转折,有利于维护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