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买进
看涨期权是指进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时签订看涨期权合同, 若付款日计价结算
货币汇率高于协定汇率, 进口商就执行
期权合约,即按约定汇率买进该货币, 从而消除该货币汇率上升带来的
损失;若付款日计价结算货币的汇率下跌并且跌至协定汇率以下, 进口商可执行不按协定汇率买进的权利, 而是在
现汇市场上按较低的汇率买进该货币, 从而获得因汇率下跌带来的利益[1]。
当然无论
汇率如何变动该企业都要承担期权费用。出口商买进
看跌期权是指出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时签订一份看跌期权合同,若收款日计价结算
货币汇率下跌, 并且低于
期权合约中的协定汇率, 出口商就履行卖出
外汇期权合约, 按约定好的协定汇率卖出其
出口收汇, 从而避免汇率下跌带来的
损失;若收款日计价结算货币汇率上升, 并且高于期权合约中的协定汇率, 出口商就行使不按协定汇率卖出外汇的权利, 而是把出口收汇按
现汇市场汇率卖出, 从中获取汇率上升带来的利益[1]。
例如,一美商从英国进口一批货物价值100万英镑,3个月后支付。当时
外汇汇率为1英镑=1.5美元。该美商为了固定
进口成本,防止
外汇风险,花费2万美元的
期权费,用150万美元按1英镑=1.5美元的协定
汇率,买入100万英镑的
欧式期权。假定3个月后发生了以下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美商未曾签订期权合同,此时需支付100万×1.65=165万美元,比原来货价150万美元多支付15万美元。但通过签订期权合同,使得公司免遭巨大损失,15万美元扣除2万美元的
期权费后,公司仍可减少13万美元的汇价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美商会放弃行使权力,如行使该权力,则美商要支付150美元;而放弃行使权力,只需支付货款140万美元。加上
期权费2万美元,较行使期权少支付8万美元。
在这种情况下,
汇率仍维持在原水平,美商没有产生损失或收益,仅以2万美元的
期权费为代价来减少或避免风险,固定
进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