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行股票亦称未发行股。业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已在证券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但尚未发行的股票。未发行股票同已发行的股票和流通在公司之外的股票一道反映在公司的
资产负债表上。未发行股票由于并未真正销售出去,所以没有股息,也没有表决权。但未发行股票不同于库存股票,因为库存股票是已经发行后被公司收回的股票。形成未发行股票的原因在于:(1)公司出于经营发展战略考虑,有步骤地发行股票。特别是公司在成立之初,投资者少,业务量有限,可用已募集资金维持经营,因而部分股票可在日后公司信誉较高业务量较大时再发行;(2)公司增资发行新股,但公司信誉欠佳,致使新股票发不出去;(3)为公司认购股权证和
可转换债券准备的股票。
未发行股票的形成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
授权资本制下,发起人筹集到登记资本的一定比例的股金后公司就可以宣告成立,这时公司持有许多未发行的股票,将来在适当的时候,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同意后再重新发行。二是由于投资者对新创立的公司不够了解,加之股票市场波动、其他股票或有价证券的竞争等原因,致使发行公司没有实现计划发行的股票数量。这种
已发行股票数和计划发行股票数之间的差额即未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