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研究制定本溪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提出全局年度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确定年度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想,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及措施,协调全局性工作;负责安排全系统的重要会议,审查平衡各业务处室的专业会议呈报,
工作职责
办公室
做好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记录,负责全局性外事往来的接待工作;审核以文化局名头发出的文稿,组织起草全局性部分大型文字材料;根据上级机关、局领导的重要批示或决定,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催办;负责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处理,上传下达,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本局能解决的问题做到处理及时、准确;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起草或催办答复,及时、规范地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财务工作
方针、
政策、
法律、
法规、
规章、
规范、
条例。对局机关及全局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计划指导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报年度预决算,文化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建设、维修项目的投资计划。主持参与文化、文物统计、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及经费支出审核等工作。
党委工作部
根据市委各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组织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召开局属基层党支部书记会议,掌握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党组织的设置和党员教育、发展工作;围绕全局重点工作,研究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开展切合实际的党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做好局管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审查、考核、测评、管理、培训工作,为局管干部的使用、任免提供详实、可靠的考察材料;督促和帮助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结合本局特点,研究制定全局统一战线工作设想。
监察处
监督检查文化局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对局党委委员和局管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协助局纪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检查文化局系统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文化局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上访,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搞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
老干部处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干部自管委员会和老干部党支部组织,加强自我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老干部工作各项制度,切实保证老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做好老干部政治学习及有关文件传达等活动的组织工作;办好老干部活动室,利用活动阵地,开展适合老干部特点的各项体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性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活动;负责老干部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种报表的呈报工作,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好全局老干部思想稳定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老干部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工作,制定实施计划,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考核,办理各种手续;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方针政策,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做好劳动工资、工资基金方面的审批工作,制定工资基金使用计划,监督、检查各单位工资基金计划使用情况;组织实施文化行业技术工人考工定级和普通工人的定级工作,制定实施计划,指导、协调基层考评委工作;做好全局职工公亡、公伤鉴定和评残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做好有关劳动工资、福利待遇、干部人事等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局各类人员的人事档案的保管、转递、整理、归档并指导基层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艺术处
依据国家有关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专业艺术团体实际情况,拟定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艺术品种;指导专业艺术团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专业艺术团体的业务建设;组织全市性重大专业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全市对外专业艺术交流活动。
社文处
具体参与制定社会文化、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和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具体做好全市各类文化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开展工作;参与对全市社会文化、文博事业基础业务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工作,为基层单位搞好服务;
新闻出版处
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组织拟定本市 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规章;受理审核涉及新闻出版、版权业务的开办项目,并负责批准或核准后的具体实施;组织对全地区新闻出版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检查指导,对查处的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罚;组织实施维护著作权法和出版物市场的“扫黄打非”等各项行动负责审查、认定和鉴别非法出版物;负责一般版权纠纷的协调和仲裁;负责对新闻出版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规宣传 教育及业务培训。
文化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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