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乾,男,满族,1970年6月出生,辽宁北镇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88.09—1990.08 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保卫专业学生。
1990.08—1993.10 北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1993.10—1995.09 北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
1995.09—1998.03 北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科员。
1998.03—1999.04 北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主任科员。
1999.04—2001.08 北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2001.08—2002.12 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
2002.12—2004.09 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4.09—2006.02 北宁市公安局政委。
2006.02—2007.11 北镇市公安局政委。
2007.11—2011.02
辽宁省公安厅单位内部保卫管理处副处长。
2011.02—2013.07 辽宁省公安厅单位内部保卫管理处处长。
2013.07—2016.09 辽宁省公安厅单位内部保卫管理总队总队长。
2016.09,朝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任辽宁省阜新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任免信息
2020年3月,拟任阜新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并提名为阜新市监委主任候选人。
2020年4月26日,阜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朱乾为阜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年4月29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朱乾不再代理阜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