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勇,男,1955年出生,安徽
无为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新中国第一位法制史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第一位博士),享受
国务院特殊津贴。
朱勇教授为新中国第一届法律史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在学术领域获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先后发表论文《清代宗族法研究》《法律与现代社会》等,并先后在《
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冲突与统一——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亲情义务与法律义务》、《中国古代法律的自然主义特征》等;合著《中国法制史研究综述》《清朝法制史》《法律史研究》《
台湾司法制度》《台湾法律概论》《
中国法律史》等多部著作与教材;主编《中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该丛书系新中国第一套系统研究中国法制发展史的多卷本著作,曾获得“
国家图书奖”。
另外,其译著《中华帝国的法律》(该书作者为美国汉学界著名学者D·波迪及法学家C·莫里斯),是迄今为止西方
汉学家同类研究中最重要的著述之一,1993年出版以后,受到中国法律史学界的极大关注。
朱勇教授自1997年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以来,门下已经有19位博士生。在朱勇教授的指导下,其中有的已经成为中国法律史学界的新秀,有的在教学、研究、实务等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发挥重要的作用。朱勇教授一贯要求学生“从简务实”,“少一些功利之心,多一点淡薄之志”,以“水滴石穿、积学待用”作为治学的信条,谦逊、谨慎、不骄、不躁。他还要求学生精诚团结,互帮互爱,积极进取,共同进步。
朱勇教授承担着以“中国近代
司法改革”等国家级科研课题为中心的一批科研项目。以朱勇教授为学术带头人,在中国法律史学术界,已基本形成一个研究中国近代法律制度和中国法律近代化问题的学术中心——中国近代法律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