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寿隆,字仲山,密州诸城人。以荫知九陇县。吏告民一家七人以火死,寿隆曰:“宁有尽室就焚无一脱者,殆必有奸。”逾月获盗,果杀其人而纵火也。知宿州,宿多剧盗,至白昼被甲剽攻,郡县不能制。寿隆设方略耳目,捕斩千余人。
擢提点广西刑狱。岭外新经侬寇,修营城障,贵州虐用其人,不能聊生。寿隆驰诣州,械守送狱,奏黜之。老稚妇女遭乱,流转不能自还者,檄所在资送其还。旧制,溪蛮侵暴羁縻州,虽杀人无得仇报,寿隆请听相偿,蛮始畏戢。
历盐铁度支判官、夔路转运使。巴峡地隘,民困于役,免其不应法者千五百人。复为盐铁判官、京东转运使,赐三品服。岁恶民移,寿隆谕大姓富室畜为田仆,举贷立息,官为置籍索之,贫富交利。以少府监知扬州,卒,年六十八。
寿隆为人和厚,接谈怡怡,必当于理,而不屈于权贵。狄青讨贼,欲杀裨将不用命者数人,寿隆极论罪不当死。
孙沔在坐,曰:“侬贼害民万计,此何足惜。”寿隆曰:“王师之来以除民害,顾可效贼为暴邪?”青感其言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