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丹,男,汉族,1953年1月生,浙江温州人,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人物履历
1971-1977年,广东乐器厂工人、团支部书记,广州市乐器总厂团委副书记
1977-1982年,共青团广州市委干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82-1984年,共青团广州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84-1987年,共青团广州市委代书记、书记、党组书记(其间:1985.09-1987.09广州宣传函授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1987-1991年,从化县委书记,广州市委副秘书长(其间:1990.09-1991.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1-1996年,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6-1999年,广州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1995.09-1998.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2003年,广东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部长,省政协副主席
2003-2004年,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政协副主席
2004-2006年,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2004.11-2005.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2007年,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
2007-2010年,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2011年,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11-2012年,广东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代省长
2012-2015年,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5-2016年,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017-2018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2023年,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河洛文化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2018年10月,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将全面启动 ,朱小丹担任辽宁、吉林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