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力,男,汉族,1964年12月生,浙江桐庐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民革,大学学历,法学博士,教授。
人物履历
1986年08月,杭州大学法律系(后改为法学院)任教;
1998年09月,浙江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3年01月,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6.03挂职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任副院长。任教期间,为美国Valparaiso大学访问学者、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并获得“我最喜爱的浙大教师”称号;2006.08挂职温州市龙湾区政府副区长)
2010年07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2012年06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2015年02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2017年0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担任职务
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至2017.09),民革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
出版图书
社会兼职
主要社会兼职有: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所获荣誉
2024年3月2日,获得2023年度“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
法学专著
行政法学(21世纪
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朱新力 金伟峰,2005-5-1版
行政法律责任研究-多元视角下的诠释/朱新力,2004-9-1版
外国行政强制法律制度(行政强制法研究丛书之三)/朱新力,2003-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