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健,男,1941年2月生,广东龙川县车田镇郭岭村人,汉族,1963年汕头韩山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毕业,1963年7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八届省政协常委。2003年任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人物简介
朱明健,男,汉族,中共党员,1941年1月出生,广东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2006年10月退休。
退休后,担任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16年,推动组织修订基金会章程和抚恤、慰问、奖励金发放办法,建立为牺牲民警、群众家庭每年发放慰问金制度,组织基金会召开各类座谈会、经验交流会200余场次,有力推动协会发展,涵养社会正气。担任省前卫体协主席10年,组织举办全省公安机关“警体三项”比赛、基层所队长和民警手枪射击技能比武竞赛等,组织全警开展体能达标训练和健身运动。深入省内政法公安单位和地方院校宣讲、授课累计100余场次。曾获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重要经历
1961年后,在汕头韩山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
1963年后,任省公安厅治安处办事员、科员;
1977年后,任省公安厅(局)治安处副科长、副处长,交通管理处、刑侦处副处长;
1990年后,任省公安厅刑侦处正处级侦察员、副处长、处长;
1995年后,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0年后,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1年后,任八届省政协常委,现为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
2003年任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取得成就
1999年6月,省委授予他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称号。
1999年8月,荣获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
1999年9月,获得公安部“全国人民警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在40年公安特别是刑侦部门的工作中,屡建殊功,成绩特别显著。成功指挥或参与侦破“612”东星轮千万港元持枪抢劫案、“1222”持枪抢劫银行解款车案、“415”持枪抢劫储蓄所案、“9601”特大过境贩毒案、“9810”张子强严重暴力犯罪团伙案、“9898”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等一批在境内外引起关注和震动的重特大案件。在侦破张子强案中荣立一等功。
车田人的骄傲
车田中学6年是朱明健人生的最重要阶段,是人生的奠基时期。教师们怎样把他们培养成祖国有用的人才,他都时时回想起来,不忘他们的教育培养之恩。朱明健离别母校40年却常常心牵母校。2001年,适逢车田中学建校60周年,阔别校园40年的朱明健带着激动的心情回到了这个培养他成才的地方,并为母校筹资兴办了新的图书馆大楼——明琪安楼。
1996年,在他的倡议下,联合在广州工作的车田同乡,成立了“广州车田地区教育基金会”,旨在帮助家乡考上大专院校的困难学生升学深造,激励他奋发向上,早日成才。16年来,该基金会已经帮助了车田成百上千的车田贫困学子完成学业。
2018年12月18日,荣获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并获评:他,是侦破数起重特大案件的“南粤神探”。